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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10名州行政议员入编联邦法院 挑战统治者撤职决定

森美兰10名被撤职的州行政议员已入编联邦法院,挑战州统治者端委慕力兹上月撤销其委任的决定。他们要求法庭就森州宪法相关条文的效力与诠释作出裁定。

森美兰州行政议员

森美兰十名州行政议员入编联邦法院

森美兰10名被撤职的州行政议员已入编联邦法院,挑战州统治者端姑慕力兹殿下上个月撤销其委任的决定。这十人分别是宁宜州议员拿督莫哈默德法依扎、真蓬州议员拿督赛夫巴哈里、巴弄州议员拿督慕斯塔法、真纳州议员萧康骏、拉务州议员西蒂诺乌迈拉、良冷州议员拿督莫哈末德阿斯纳、小甘密州议员拿督拉扎里、斯汀州议员莫哈末德菲鲁斯、双溪镡州议员拿督莫哈末德拉兹,以及利民济州议员苏海米占。

法律程序与核心法律问题

他们将森美兰州秘书及州政府列为答辩方,并已于本月14日通过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事务所入编申请通知书。根据这份通知书,上述州行政议员要求联邦法院就森州宪法相关条文的效力与诠释作出裁定。 在本月5日,上述十人已通过原诉传票入编芙蓉高庭,挑战撤销州行政议员委任的宪报的有效性。他们要求法庭宣判,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8(5)条文必须连同其他相关条文包括第38(2)、38(3)、38(4)、40(1)、40(1A)及40(2)一并解读,以澄清撤销行政议员委任所应遵循的程序。 另一个核心法律问题是,《森美兰州宪法》第38(5)条与第28(1)条一并解读时,其中的“统治者”一词,是否仅指最高统治者,并允许其自行决定在没有州务大臣建议的情况下撤销行政议员的委任。

统治者撤销委任的背景

今年9月20日,森州王宫宣布,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力兹殿下即日起撤销有关行政议员的委任。该决定于9月24日颁布宪报,且于9月20日生效。宪报指出,由于这些行政议员同意罢黧端姑慕力兹的森州最高统治者地位,违反了他们对端姑慕力兹所作出的效忠誓言,因此撤销并废止他们的委任。

案件管理与深远影响

联邦法院副主簿官今日(21日)为本案进行了案件管理。这起案件将对马来西亚君主立宪国与州属政府的权力分配产生深远影响。 从法律角度看,本案涉及君主立宪制下统治者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边界问题。森州宪法第38条和第28条的解释将直接影响未来各州属政府在处理类似政治危机时的行政程序。若联邦法院最终裁定统治者无权单方面撤销行政议员,将为马来西亚的州属政治开设重要先例。